(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出纳,挪用公款12万即便归还仍可能被判刑,可在案发后主动向单位或司法机关坦白,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出纳挪用资金12万归还后也有被追诉风险,要如实交代资金用途和去向,展示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