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主动与出借人沟通,告知自身经济状况,协商分期还款或延长还款期限等还款计划,且签订书面协议。
(二)若自行协商不成,可找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调解。
(三)出借人起诉后,借款人要积极应诉,如实向法院说明还款困难。
(四)法院判决后仍无力偿还,在执行阶段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申请执行和解,再次协商还款方案。
(五)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会面临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