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剩余财产分割要依据公司类型执行分配原则,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以保障股东权益。
(二)分割时要严格遵守公司清算程序,先由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再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之后按原则进行分配。
(三)若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破产裁定后,清算组把清算事务移交法院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