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仲裁委,可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
(二)准备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以此证明劳动关系和离职相关情况。
(三)撰写仲裁申请书,内容涵盖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四)向选定的仲裁委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五)仲裁委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六)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开庭时准时参加,如实陈述事实并提供证据。
(七)仲裁庭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作出裁决。
(八)注意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