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司机与车主是雇佣关系,车主存在车辆有安全隐患、强令司机违规作业等过错,车主担责;司机有疲劳驾驶、酒驾等重大过错,司机也担责,双方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二)若司机与车主是承揽关系,通常车主对司机死亡不担责,但车主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如明知司机无相应驾驶资质仍选任,车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若事故由第三人造成,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