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赔偿准备材料。收集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的材料。
(二)进行工伤认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计算赔偿金额。按照规定标准,结合当地经济数据和职工工资计算各项赔偿数额。
(四)协商与索赔。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