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股东个人欠款,债权人应先明确这属于个人债务,只能要求股东用个人财产偿还,正常不能直接查封家属财产。
(二)若想让股东配偶承担债务,要收集证据证明该欠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等,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可要求配偶连带清偿,并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查封措施,但要保障家属合法权益。
(三)若发现家属与股东财产混同,如财产登记在家属名下却由股东控制使用,可收集相关证据,经法定程序处理相关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