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报警,向警方提供逃逸车辆详细信息,助力警方查获逃逸者。
(二)待警方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
(三)若逃逸车辆已投保,凭借认定书等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可向侵权人追偿。
(四)若逃逸车辆未投保或无法找到逃逸者,自身车辆投保了车损险等相应保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
(五)若有人身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准备好医疗凭证、维修发票等证据,与赔偿义务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