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母亲有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证明母亲不适合直接抚养孩子,以此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亲可提供自身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材料,证明自己经济条件更好、能提供更稳定生活环境,或提供孩子长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如学校证明、邻居证言等,争取优先获得抚养权。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亲可与孩子多沟通交流,尊重孩子意愿,若孩子愿意跟自己生活,可让孩子向法院表达真实想法。
(四)父亲应留意收集母亲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情况的证据,如报警记录、戒毒所证明等,让法院认可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