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取保候审期间且符合不追究刑责的情况,要明确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在侦查阶段,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提供能证明符合法定不追究刑责情形的证据,促使其撤销案件。
(二)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积极向检察院说明情况,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处于审判阶段时,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向法院阐明符合不追究刑责的理由,让法院作出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