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二婚一年离婚财产分割,应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先自查并统计婚姻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同时查看婚前财产凭证和遗嘱、赠与合同等,确定个人财产。
(二)双方当事人先尝试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若无法协议一致,准备好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