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死因鉴定,明确死亡和车祸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关联度,这是确定责任承担的基础。
(二)若死亡完全由车祸造成,肇事方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若多方有责任,各方按过错程度分担。
(三)若死者有基础疾病,车祸加重病情导致死亡,确定车祸在死亡结果中的参与度,肇事方按此比例担责。
(四)若医院在治疗中存在医疗过错且与死亡有因果关系,医院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