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商铺,保留好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婚前个人出资的材料,以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
(二)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商铺,要留存共同还贷的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确定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商铺,不管登记情况,保留好购买相关材料,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但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商铺,要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