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审理有房贷离婚案,婚后购房属共同财产,房贷为共同债务,一般平分房产和债务;一方要房需补偿另一方并承担后续房贷。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剩余房贷由其继续偿还,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相应债务也为共同债务。所以婚后购买的房屋及房贷按共同财产和债务处理,平分是常见方式。而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因首付是个人财产支付且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产权归其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属于夫妻共有,所以产权登记方要给予另一方补偿。法院在判决时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还贷情况、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是为了更公平合理地处理财产分割。如果遇到此类有房贷的离婚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