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其他股东协商延期缴纳,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里的出资时间并备案。
(二)减少注册资本,先经股东会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再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向其他主体转让股权,让受让方履行出资义务。
若不处理,未出资股东要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担责,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全面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