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达伤残,受害人可获多方面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及财产损失赔偿。
1.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收款凭证确定,包含诊疗、医药、住院等费用。受害人需妥善保存相关凭证。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收入按实际减少计。要及时获取医疗机构证明,并保留好收入减少的证据。
3.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需留意护理人员相关情况。
4.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应留存好交通票据。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遵循医嘱。
7.若有财产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需保留好财产损失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