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时认定转移财产要关注银行账户情况,若一方在离婚期间有大笔资金转出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就可能是转移财产,此时要留意收集银行流水作为证据。
(二)注意不动产变动,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出售、过户房产或在房产上加名给他人等行为有转移意图,可收集相关房产交易合同等证据。
(三)警惕一方隐瞒财产,若故意隐瞒股票、基金等资产信息,要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资产存在的证据。
(四)对于不合理交易,如以明显低价出售共同财产或虚构债务,需收集交易凭证等证据。收集好证据后,在离婚诉讼中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