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对于医疗费、误工费等,保留好相关票据,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二)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三)处理同等责任赔偿。赔偿总额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