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申请后又提被迫离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下无赔偿
如果员工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通常会被认为是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即便之后又以被迫离职为由主张赔偿,一般也很难得到支持。
从法律角度来看,员工的辞职申请表明其具有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和行为,这是一种明确的意思表示。当员工做出这种表示并送达给用人单位后,通常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之后再提出被迫离职,可能会被认定为随意改变自己的意思表示,缺乏足够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例如,小李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又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被迫离职并要求赔偿。由于小李已经主动提交了辞职申请,这种情况下其主张被迫离职赔偿可能难以获得法律支持。
特殊情况下可能有赔偿
如果有证据证明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是受到用人单位的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导致员工违背真实意愿提交了辞职申请,之后又及时以被迫离职为由主张权利,且符合被迫离职的法定情形,那么员工有可能获得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比如,公司以不发工资威胁员工提交辞职申请,员工在被迫之下提交了申请,之后员工及时收集了公司威胁的证据,并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被迫离职,这种情况下员工就有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