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用工单位辞退劳务派遣人员,由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例如,用工单位因自身业务调整不再需要该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将其退回派遣单位,这种正常退回是不用给派遣人员补偿的。
(2)但当出现法定情形,用工单位把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单位,且派遣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派遣单位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若派遣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提醒:
劳务派遣人员遇到被退回或解除合同情况,要留意是否符合法定补偿情形。不同案情补偿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