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经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未行使解除权,此时不能再主张解除合同,解除无效。
(二)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超一年解除合同无效。
(三)若进行协商解除合同,不受一年时间限制,双方达成一致,即可有效解除合同。
(四)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如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不受约定或一年除斥期间限制,可依法行使解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