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书、双方沟通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发现对方不履行义务后,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催促其履行协议内容,并留存好沟通证据。
(三)若对方拒绝履行,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不履行义务之日起三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