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立案后若财产总额超过20万,需对超出部分按0.5%交纳诉讼费,要提前做好费用预算。
(二)若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财产数额按相应比例交纳保全费,可对照标准计算费用,准备好资金。
(三)申请鉴定、评估等,要及时向相关机构缴费,避免影响案件进程。
(四)聘请律师时,仔细阅读与律所签订的委托合同,明确律师服务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