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获得的股权,即便一方未参与经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或补偿,协商不成法院综合裁判,通常股权归经营方,其给另一方股权价值一半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无论一方是否参与经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股权分割方式或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补偿数额只要不违法可自由约定。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综合考虑股权价值和婚姻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确定股权价值可通过评估公司资产、参考市场行情等途径。并且,法院会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常将股权判给经营一方,由经营方给予另一方股权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如果您在婚姻财产分割尤其是股权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