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了解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赔偿标准,可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电话咨询等方式获取。
(三)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保留好与工作、受伤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等,以便向单位索赔。
(四)按法定程序申请赔偿,准备好所需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耽误赔偿流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