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收集证据
收集对方突然且强制带走孩子的证据,比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证明对方带走孩子目的不当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显示其是为争夺抚养权或报复;以及孩子生活、学习、心理受影响的证据,像学校证明、心理咨询报告。
(二)及时沟通与合法维权
与对方沟通,要求其送回孩子。若沟通无效,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及孩子合法权益,在诉讼中依据收集的证据主张对方行为对获得孩子抚养权不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处理抚养权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