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发现取保候审超期5年未撤案,可向执行机关反映,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二)若执行机关不处理,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三)还能向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继续侦查的理由,若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撤案。
(四)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司法机关沟通,推动案件处理,保障当事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