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工伤十级职工工作1年后离职,可按以下步骤获取赔偿:首先明确自己应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联系当地工伤保险基金部门,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准备好工伤鉴定等相关材料。
(三)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四)确认所在地区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可通过当地政府官网或咨询相关部门了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