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团伙诈骗35万案件,对于主犯需清楚其要按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要积极应对指控,配合调查,争取如实供述罪行来表现悔意。
(二)从犯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表明自己在犯罪中的从属地位,积极提供线索帮助破案,以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嫌疑人无论主从犯,都应主动退赃退赔,积极弥补受害者损失,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四)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避免对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诈骗,否则会面临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六条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