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重婚情况,无过错方应收集对方与他人结婚的相关证据,如结婚证、结婚登记材料等,为后续索赔做准备。
(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要留意收集能证明对方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证据,像租房合同、邻居证言等。
(三)遇到实施家庭暴力,无过错方要及时报警,保留好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作为维权证据。
(四)面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应记录好相关情况,寻找证人,以证明对方的行为。
(五)若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无过错方需积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让法院能准确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