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可先自行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约定后按约定确定。
(二)若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若孩子一直随一方生活,改变环境对其成长不利,可积极举证争取抚养权。
(三)具备良好经济、居住、教育等条件的一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能给孩子更好成长条件。
(四)若对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可收集证据提交给法院。
(五)若孩子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老人有能力且愿意继续照顾,可让老人出具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