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考虑离婚财产分割时,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可以提高效率,也能较好地满足双方意愿。
(二)明确区分财产性质,仔细梳理双方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也要确定哪些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个人财产,避免在分割时产生混淆。
(三)留意对方是否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如果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