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认为房子拍卖价太低,可在执行程序里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二)重点审查拍卖程序合法性,比如查看拍卖公告时间是否充足、是否依法确定保留价等。
(三)若拍卖程序违法,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告截图、保留价计算错误证明等,提交给法院,以此增加异议获得支持的概率。
(四)若仅是单纯觉得价格低,而拍卖程序合法,异议大概率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此时可不提异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机构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二)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竞买资格的;
(三)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不同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
(四)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