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包工头有资质时,工人与包工头为劳务关系,包工头若未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存在过错,要对工人受伤赔偿;工人若违规操作自身有过错,需自负一定责任。此时双方按过错比例担责。
(二)若包工头无资质,发包方公司将工程发包给其,公司和包工头对工人受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公司选任不当违反法定义务。
(三)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工人可先和包工头、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进行民事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