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劳动者因工伤获赔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涵盖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正常出勤月工资组成部分。
(二)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时,若工伤职工工作满12个月,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若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计算。
(三)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