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卖假货金额达70万,鉴于已可能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尽快停止相关违法销售行为,避免金额进一步增加导致刑罚加重。
(二)主动收集和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比如进货渠道、销售记录等,为可能的法律程序做准备。
(三)积极考虑自首,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若有他人犯罪线索,可进行检举立功。
(四)尽力筹集资金,积极退赃退赔,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以此在量刑时获得法院的考量。
(五)务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依据具体情况提供精准法律帮助,制定辩护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