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共同债权处理,建议先由双方自行协商。若能达成一致,可约定一方享有全部债权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也可约定双方按一定比例分享债权。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同时考虑双方对债权形成的贡献大小、经济状况等因素。
(三)无论协商还是法院判决,夫妻间关于共同债权分割的约定或判决,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中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承担偿还责任的一方,可按约定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