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书证时,仔细核对书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内容,拍照或截屏要保证全部内容被记录,避免断章取义,确保整理成的证据完整且真实。
(二)获取视听资料方面,仅可在公开场合或本人有权涉足的场所进行拍摄录音,不得在私人住宅、酒店房间等他人私密空间安装偷拍设备来获取证据。
(三)获取证人证言时,礼貌与邻居、物业人员等沟通,说明情况,让证人基于真实所见所闻出具书面证言,若有必要,也可邀请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