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仲裁时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即可作为有效证据,还可采取措施增强其证明力。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电子数据属于法定证据种类,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在劳动仲裁中只要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就能够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为让微信聊天记录在仲裁中更具证明力,首先要保证其完整性,不能随意删减、修改,可通过截屏、拍照、导出等方式固定证据,必要时进行公证。并且要证明聊天双方身份与劳动争议相关当事人一致,可借助头像、昵称、手机号绑定信息等辅助证明。若对方对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有异议,可能需申请鉴定。如果在劳动仲裁中涉及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等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