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审限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劳动纠纷案件,要在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要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能延长。
(二)了解开庭通知规则。法院会依据自身案件排期确定开庭时间,且一般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三)主动联系法官。当事人可联系承办法官询问具体开庭安排,从而做好庭审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