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可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情形。若出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且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情况,可向法院起诉。
(二)积极收集证据。在诉讼中,要收集能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或者自己能给子女更好生活和教育条件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