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属于受理范围:要确定是我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的劳动争议,比如确认劳动关系、合同相关问题、离职事宜、工作时间及报酬等纠纷,都在受理范围内。
(二)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以及事实理由等内容。
(三)在仲裁时效内提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则不予受理且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