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局裁决的情况:若一方不履行终局裁决,另一方自仲裁书生效(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非终局裁决的情况: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法院起诉,裁决书生效。生效后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在两年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两年期限计算方式为: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最后一日起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