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卖假货49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人应积极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这样可争取法院从轻处罚。
(二)倘若能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有立功表现,也能在量刑时获得从宽处理。
(三)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对因销售假货遭受损失的消费者进行赔偿,展现悔罪态度,这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