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发现出纳挪用公款16万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提供相关账目、凭证等证据材料。
(二)单位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出纳返还挪用的16万公款,并要求其赔偿单位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三)若出纳在案发后主动退还挪用款项,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将此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