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内离婚,若无特殊情况,母亲可积极争取子女抚养权,利用法律规定中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一点。
(二)母亲虽没工作且无人帮忙,但可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强调哺乳期婴儿的生理需求,以此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三)若父亲以母亲不利于孩子成长为由争夺抚养权,母亲要证明自己不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情形。
(四)母亲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父亲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保障孩子成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