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先看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是否存在,若有则由他们参与分配;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分配。
(二)分配时考虑多方面因素,与死者关系亲密、共同生活紧密且经济依赖大的人可适当多分;有独立生活能力且与死者生活联系少的人,分配份额可少些。
(三)继承人可先进行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按协商方案分配。
(四)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