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抚养费的方式: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并确认变更抚养费协议;若协商无果,则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费诉讼。
(二)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当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求超出原定数额,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减免抚养费的情形:给付方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无力按原数额给付;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时,可要求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