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就医并留存医疗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这是后续处理的关键证据。
(二)明确劳动关系主体,若和工厂签了劳动合同,工厂就是用人单位;若和中介存在劳动关系,中介即为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其未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四)工伤认定后,伤情稳定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五)依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待遇赔偿。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