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的情况,男方要及时收集女方这些方面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居委会的相关证明等,以争取抚养权。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应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方面入手,准备好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资料、学历证书等,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平时要和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让孩子愿意表达随自己生活的意愿,法院会重视孩子的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